编委办同县法制办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和依据进行审核,对于行政权力和依据有疑问的,要与各部门沟通,各单位要进行补充和说明,由县编委办对清理结果予以认定。此阶段工作要在2007年2月底前完成。三是报请同意和公告。县编委办将审核结果汇总后,经县政府同意,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规范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
1、公开的范围。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物业、供水、供电、供暖、燃气、客运等行业中所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
2、公开的内容。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指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又最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具体公开事项主要包括:公用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工作制度、行政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投诉监督办法及处理结果;收费的依据、项目、标准及缴费办法;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新的政策出台、价格制定和调整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对内公开的内容要与厂务、院务、校务公开相结合,包括公用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人事任免、奖惩以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其他重要事项等。
3、规范程序和方法。各公用事业对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已经推行办事公开制和服务承诺制的行业单位,要全面总结近年来办事公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作法,认真查摆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能够公开而尚未公开的内容要列入公开项目明细,制定公开的程序和办法。所有公用事业单位都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办事公开的具体方案和行业服务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各公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所属单位需要公开的内容在2007年2月10日前上报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组。
(三)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1、项目分类。在行政权力清理推进组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组清理行政权力和规范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基础上,由县政府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依据审定结果,按照职能、许可、服务、决定、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6个方面,将审定后的县本级、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及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进行分类。其中:职能类是指各部门的领导组成、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许可类是指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置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方式、期限、结果等;服务类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职办理的各项属于法定许可类的服务项目;决策类是指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规范性文件类是指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工作动态类是指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
2、目录编制。根据分类情况,由县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负责编制**县政务公开目录。目录编制具体格式:
一是信息索取号: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制的一组代码,由信息分类号、机构代码、信息生成年度、信息顺序号4部分共11位组成。如:A0012001001,其中,A代表类别、001代表机构代码、2001代表信息产生年份、001代表信息序号。
二是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三是公开时限:体现信息是长期公开、定期公开或动态公开。
四是办理部门:具体办理该许可(服务)类事项的部门。
(四)全面组织公开运行
1、公开的审定程序。公开的审定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办理。县政府公开的事项,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部门公开的事项,要制订公开方案,包括公开内容、依据、程序、时间、公开的方式、具体要求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公开,并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县本级、县政府各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公开的其他事项,可以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应公开的事项,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不宜公开的事项,应当告知申请人并做出解释说明;公开事项进行变更、撤销或终止,按照程序审核后,及时告知公众;县政府各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要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对已公开的各项资料、群众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等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2、公开的载体和方式。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公开载体要做到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几种载体:通过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公开。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并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通过电子政务浏览公开,整合全县信息资源,完善**县政务公开网络,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健全完善各自的网站(网页),逐步推行网上许可、网上办事,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城市规划等运行网络,使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互为依托,互相促进;通过新闻发言人发布公开,及时发布政府重要信息;通过群众申请点题公开,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办法,积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公开信息;通过信息场(站)揭示公开,在车站、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电子触摸屏,建立政务公开目录发布点,供公众随时查阅政府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公开。把政府信息及时传递给广大群众。
3、公开的时间。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更新公开。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在信息生效后及时公开。
(五)实施公开考核监督
为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对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问题予以监督问责;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服务对象等为政务公开监督员,依靠广大群众对政府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新闻媒体要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制定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三、推进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7年1月)
1、召开会议。召开推进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程序和推进措施,全面启动。
2、制订方案。县政府各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要依据行业特点,制订本部门、本系统工作方案,方案上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2月至2007年4月)
1、完成行政权力和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清理界定(2007年2月)
2、完成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2007年3月)。
3、组织公开运行,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内容通过多种载体和形式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服务大厅、信息平台等载体进行公开,推进政务办公自动化进程,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公开透明运行网络(2007年4月)。
4、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项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2007年2月至2007年4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5月)
1、检查督促。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整改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工作总结。总结经验,发现典型,表彰先进。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韩明新担任。并成立行政权力清理推进组、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组和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组。
(一)行政权力清理推进组
组长:程春学县编委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
(二)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
组长:慕国军县法制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编委办。
(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组
组长:周洪昌县监察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编委办、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
(四)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组
组长:周士吉县科技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科技局、县法制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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