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加强路灯的日常管理,城区主要街道要通宵亮灯,消灭县城偏街小巷的照明死角,确保道路亮灯率达98。(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大桥开发公司、开发区)
3、整治广告灯箱,按“一街一景”统一色调,确保和谐、美观。(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
4、按“节能实用、和谐典雅”的要求抓好小区亮化和庭院亮化。(责任单位:建设局及相关单位)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本单位亮化工作的管理,加强亮化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时开启亮化设施,确保每天按时亮灯(夏、秋季19:30至22:00,冬、春季18:00至21:30)。(责任单位:创建办)
(三)绿化
绿化工作目标:增加绿量,提升品位。
1、高标准抓好建昌路和樟岭路的绿化。
2、对朝阳路、人民路、豫宁大道、古艾路、新宁路等路段的行道树缺株进行补栽。
3、各单位要加强庭院绿化,提升绿化质量,确保绿化率达到20-40。继续开展园林化单位和绿化达标单位评比活动。
4、抓好小区绿化工作,对已基本建成的小区,限期完成绿化;对在建和未建的小区,要高规格编制绿化专项规划,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5、抓好城区公共绿化养护,及时进行修剪、浇水、施肥,清除树池花坛内的垃圾、余土和杂草。
6、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送绿进城”活动。
7、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单位(或个人)认养公共绿地,县城周边的荒山坡由林业部门负责实施绿化。
(四)美化
美化工作目标:市容整洁,秩序井然。
1、对各类招牌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规范、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各包街单位)
2、切实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管理,合理设置信息发布栏,所有户外广告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提高标准,讲求美观,提倡采用科技含量高,节能耐用的新型照明灯饰艺术,提高城市街景品位。(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
3、对有线电视、通信等弱电线路,进行全面清理,城市重要节点、主、次干道所有线路改为地下管线。(责任单位: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
4、交通部门对公交车、出租车、蹬士外饰要统一进行设计、美化,确保车容车貌美观整洁。(责任单位:交通局)
5、除全县性重大活动外,城区街道禁止悬挂横幅标语。(责任单位:文明办、建设局)
6、规范沿街空调、防盗窗的安装,拆除建筑物外安装的水龙头和水池等违章构筑物。(责任单位:建设局)
7、拆除违章建筑物和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围档,彻底清理城区各类违章搭建物和巷道、楼院内乱堆乱放。对部分不宜拆除的围墙(含建筑工地施工围墙)要按要求进行美化。(责任单位:建设局、街道办)
8、搞好城区公共设施日常管护,及时完善街道、巷道硬化,修复破损路面和设施。加强对城区街道的开挖管理,为确保道路恢复质量,开挖路面应由专业部门统一施工。(责任单位:建设局)
9、对豫宁大道三处交通岛进行美化。(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10、临街建筑有碍市容市貌的,进行“穿衣戴帽”。(责任单位:建设局及有关责任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1月5日-30日
制订“四化”工作方案,宣传发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单位具体实施方案11月30日前报县"四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2月1日-2007年1月31日
(1)设计“亮化、绿化”方案;
(2)全面开展“净化、美化”活动;
(3)审查“亮化、绿化”方案;
(4)全面完成“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各项任务。
(三)第三阶段(验收评比阶段):2007年2月1日-10日
(1)建章立制,实行长效管理,巩固“四化”工作成果。
(2)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对“四化”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通报检查评比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责任到位。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和方案要求,抓好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二要按照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困难,认真落实“四化”工作的资金、队伍和措施,按照起点高、行动快、效果好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各项活动,为县城“四化”工作带好头、做表率。
2、实行“单位包路段”责任制。全县正科级以上单位各负责一个路段,确保完成责任路段内的店牌整治、卫生保洁和街道秩序等任务。
(二)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1、县“四化”活动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与矛盾,每月召开一次“四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及时解决“四化”工作难题。
2、县“四化”活动办公室采取每周一抽查,每半月一检查的办法,对各单位的“四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每月排出前三名和末三名,并以通报的形式予以表彰和批评。对连续两次排位末位的单位的主要领导到电视台说明原因。
3、“四化”工作与年终考评结果挂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四化”工作总结表彰会上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且工作效果不好排位在后三名的单位年终不得评为综合先进单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对“四化”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彬彬有礼过马路”活动,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文化部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工、青、妇联合组织万人签名活动,广泛宣传“四化”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市民的工作热情,把他们引导到支持、参与、监督此次“四化”工作中来。利用简报、专题新闻和现有新闻媒体设立的专栏,对“四化”活动中表现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较差、行动迟缓的予以批评和曝光,形成浓厚的氛围,促进“四化”活动顺利进行。
(四)加强领导,保障实施。
为确保“四化”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决定成立县“四化”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创建办,具体负责“四化”活动的日常工作,同时制订考评办法,完善督查机制,对“四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四化”工作对提高我县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从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工作,每周进行调度,严格质量标准,把握工作进度,采取有力措施把“四化”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使其成为“民心工程”,把**建设成为环境舒适、洁净优美、出行便捷、规范有序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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