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新闻服务
手机wap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文秘网 >> 文章 >> 论文大全 >> 法律论文 >> 文章正文

网络犯罪既是技术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 19:00:44

  现在,高科技罪犯通过破译计算机密码进入你的主机,模仿商人或是拍卖者出售并不存在的东西。他们或是盗窃你的钱财,或是窃取你的信用卡帐号。有时,可能是一个你很信任的雇员在操纵计算机,窃取公司机密诈取数百万美元的钱财。  当然,上述的威胁并非没有防范。美国各地的执法部门不断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改进,设立网络警察对时刻变化的网络犯罪行为进行跟踪检查。
  FBI互联网犯罪起诉中心主任DanLarkin当警察已有19个年头了,而他干网络警察也有8年多的时间。
此外,他还是NationalCyber-ForeicsandTrainingAlliance成员。这是一个非盈利组织,由业界代表组成,主要研究网络犯罪现象。
  拉金认为,全国、各州、地方政府以及公司的执法代表经常加强交流与合作十分重要。现在,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犯罪也花样翻新,因此,进一步深化合作、不断完善技术立法工作就显得尤为迫切。“我们堵住了这个漏洞,他们又会发现另一个漏洞。每年,网络犯罪使商务电子公司和客户损失数亿美元。”
  现在,FBI已和地方执法部门共同合作进行联合调查,并成立了正式的联盟。比如,今年7月,美国成立了弗吉尼亚网络犯罪打击中心。各州和城市警察部门也建立了网络培训中心,不断提高人员同计算机犯罪做斗争的技能。拉金说,这种不同层面的合作对推动打击跨全国性的网络犯罪行为很有益处。
  犯罪手段花样众多
  对于网络骗子来说,引诱用户上当的手段十分繁多。最为普通的就是设置在线拍卖陷阱,诱导用户提供个人财务信息密码。拉金称,犯罪很善长象在eBay等网站设置在线拍卖陷阱。他们利用合法的商人帐号引导用户进入看起来十分逼真的网站交费。结果,毫无戒心的用户得不到任何东西,而这些罪犯却得到了他们的信用卡号。
  拉金指出,“他们以高超的技巧获得合法用户的帐号信息,而用户最后落得个人财两空。”
  有些拍卖陷阱甚至出售和运送货真价实的东西,以此建立起客户对他们的信赖。随后,当钱源源不断地流入他们的腰包时,购买者却颗粒无收。
  eBay拍卖网站提醒消费者,要积极预防通过电子邮件连接诈骗网站的犯罪活动,建议人们不要通过无线方式泄露帐号口令等信息,同时要增加自我防护意识。eBay网站的发言人HaniDurzy称,“用户应自觉地使用我们提供的工具判断交易活动是否安全。”
  猎杀陷阱
  捕杀陷阱更为疯狂,受害者会以为他们在访问过去一直在访问的网站。广泛应用诸如美国在线和M等互联网服务做为跳板:罪犯把看似真实的垃圾邮件发给用户,用户被引导到一此虚假网站并进行个人数据和信息的升级。通过这种方法,罪犯得到了用户的机密材料。
  拉金讲了另一个案例:一个罪犯向一名M的客户从虚假的电子邮件地址billing@M.com发出一份垃
圾邮件,电子邮件超链接提示该用户登录一个“安全的网站”并要求他重新输入帐号和用户信息,并发送至M。这份电子邮件通过在美国、印度以及澳大利亚的互联网服务商不断跳转,掩盖了其真实的目的地。FBI跟踪这一地址,最后发现,信息并未发到M帐号,而是到了位于爱荷华州一个私人邮件地址。最后,这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地法院起诉。
  拉金说,在绝大部分时候,合法的组织不会要求用户通过电邮提供信用卡信息,因此,用户遇到这种情况时应拒绝请求。
  M发言人称,公司和用户的通讯通过收件箱里的缓冲图标进行了明确的定位。“任何让你提供口令、帐号或是下载软件的邮件请求都可能是一种陷阱,应立即删除。”
  通常,一些虚假的网站在用户浏览器显示时会报网址错误。但是,拉金说,高明的犯罪会采取其它方式避免这种问题的出现。“他们会利用合法的网址,并提供弹出式提示要求用户再次输入信息。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很难辨别真假,因为网址都是一样的。”
  罪犯通常利用知名的网站以降低用户的怀疑,要求输入帐号信息的邮件会悄悄地出现,这样用户的疑心就会下降。
  拉金说,“罪犯试图让用户在不经意间上当受骗,这是一种心理技巧,他们设法使用户在感到安全的时候不自觉地进入套子。”

 跨越国界
  罪犯使用的另一种技术是通过偷来的帐号购买货物,并把它送到美国法律效力以外的其它地方。
  在一个案例中,罪犯利用盗来的帐号从美国购买电子设备,然后把货发到尼日利亚。当假帐号被发现时,货物可能已被多次转手。拉金称,“一旦货到了西非,我们就无法采取法律措施了。”
  做了一种防御手段,一些商人开始拒绝所有来自西非互联网服务商发出的提货要求。
  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罪犯分子采取反防御措施,从加拿大等其它国家互联网提供商那儿发出发货指令。随后,他们在互联网招聘网站或是聊天室召集用户,提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07-2008 中华文秘网 备案:京ICP备06039411号
    联系QQ:493831364 MSN:dinhuajj@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