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洛伊木马术是公元前1200年古希腊特洛伊战争中,希腊人为了攻陷特洛伊城,把士兵隐藏在木马腹中进入敌方城堡,从而赢得了战争的胜利,这种战术用在计算机犯罪手段上,是以软件程序为基础进行欺骗和破坏的方法。它是在一个计算机程序中隐藏作案所需的计算机指令,使计算机在仍能完成原有任务的前提下,执行非授权的功能。特洛伊木马程序和计算机病毒不同,它不依附于任何载体而独立存在,而病毒则须依附于其他载体而存在并且具有传染性。AIDS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特洛伊木马程序,它声称是爱滋病数据库,当运行时它实际上毁坏了硬盘。
十、数据欺骗
数据欺骗是指非法篡改计算机输入、处理和输出过程中的数据或者输入假数据,从而实现犯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最简单、最普通的犯罪手段。如199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破了三起高档大饭店计算机操作员和收银员贪污案。在这三起案件中,案犯都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将已结帐的住宿客人的帐单偷偷调出并删改,减少原收的金额,之后将修改后的帐单重新输入计算机系统入帐,从而达到截留公款据为已有的目的。
十一、逻辑炸弹
逻辑炸弹是指在计算机系统中有意设置并插入的某些程序编码,这些编码只有在特定的时间或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自动激活,从而破坏系统功能或使系统陷入瘫痪状态。逻辑炸弹不是病毒,它不符合病毒自我传播的特征。一个比较典型的逻辑炸弹的案例是1996年上海胜达实业公司寻呼台主控计算机系统被损坏一案。该公司工程师张某因对单位不满,遂产生报复心理,离职时在计算机系统中设置了逻辑炸弹。这一破坏性程序在当年6月29日这一特定的时间激活,导致系统瘫痪,硬盘分区表被破坏,系统管理执行文件和用户资料数据全部丢失,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十二、电子欺骗技术
电子欺骗技术是一种利用目标网络的信任关系,即计算机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来获取计算机系统非授权访问的一种方法。如IP地址电子欺骗,就是伪造他人的源IP地址,其实质就是让一台机器来扮演另一台机器,籍以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入侵者不用输入用户帐号和口令,就可以侵入目标。
十三、口令破解程序
口令破解程序是可以解开或者屏蔽口令保护的程序。几乎所有多用户系统都是利用口令来防止非法登录的,而口令破解程序经常利用有问题而缺乏保护的口令进行攻击。如Crack和Claymore就是较为流行的口令破解程序。
十四、利用扫描器
扫描器是自动检测远程或本地计算机主机安全性弱点的程序。扫描器是互联网安全领域最出名的破解工具。利用扫描器能使行为人不留痕迹地发现远在他国的一台服务器的安全性的弱点,从而入侵该系统。
十五、计算机病毒
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指令或程序代码。它具有感染性、潜伏性、可触发性和破坏性。计算机病毒种类繁多,以其活动方式来划分,大体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文件型病毒,这种病毒可其代码附加于系统文件上;引导型病毒,这种病毒大多感染磁盘的根目录区和主引导区;链式病毒,这种病毒的代码不直接附着在宿主程序上,而是通过修改文件目录表,使得在调用宿主程序时,先执行病毒,然后再执行宿主程序,但宿主程序并未改动,而文件目录区已被改动。宏病毒,这种病毒是由一个或多个宏组成的递归复制自身的集合,它不破坏可执行文件,而是破坏数据文件,最典型的宏病毒如WM、Concept.A等。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病毒的隐蔽性越来越强,破坏性越来越大,如CIH病毒打破了病毒不能破坏计算机硬件的神话,它不仅可损坏硬盘上的数据,还可以物理性地永久地损坏硬盘;“红色代码”病毒实现从内存到内存的传播模式,危害较之其它病毒更为严重。凡是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破坏了计算机系统的功能或者毁坏了系统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均构成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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