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困难职工援助平台,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县总工会于2003年底在全市率先出台了《XX县总工会关于建设“三个中心、三个团队”构筑工会保障工作新格局实施意见》。2004年初,“××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县劳动局、经贸委等29个行政科局单位为理事单位,为我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县总工会、县财政局等政府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实施意见》等20多份扶贫帮困、结对帮扶文件,明确帮扶救助政策10多项,为困难职工在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生活五大方面提供帮扶和救助,全县扶贫帮困工作逐步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五年来,全县全县共救助困难职工1570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15.98万元。有1290名党员干部和477名工会干部与1323户特困职工家庭和1750名“4050”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988名“4050”下岗失业人员通过政府买岗位实现就业和帮扶938名特困职工家庭先后脱贫;帮助全县43个困难、破产关闭企业10762名退休人员解决参加医保等社会保障问题,全县建立困难职工档案2500人次,核发《特困证》342人次,发放《困难职工优惠就诊卡》2000张。
依法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审查工作。1997年以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集体企业经过改制,产权多元化格局形成,组织形式和劳动关系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家、企业、职工之间利益牵动因素增多,企业工资总额、职工人数隐匿性增大,给工会经费收缴基数的确定带来很大困难。县总工会积极探索经费收缴的有效方法,并取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办发【2002】111号《关于委托县地税局收取工会经费的通知》,为依法收缴工会经费提供了组织保障,改变了过去经费收缴形式单一的局面。目前我县工会经费收缴体制分为三大块:在财政发放工资的全额、差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县财政代扣代拨;部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县总工会直接征收;企业单位全部由县地税局代收。五年来经费收缴稳步增长,由2002年拨交经费收入46.19万元到2006年拨交经费收入80.18万元,拨交经费收入共计297.6万元,上解省总工会经费102.45万元。同时充分发挥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作用,对本级和本级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进行年度审查、审计,每年坚持向县总全委扩大会作工作报告,坚持对本级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坚持对本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年度审计,根据县总工会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加强经费审计监督工作的规定与要求,对下属的企事业单位年度经营状况实行审查、审计,建立健全各项经审工作制度,完善监督机制。5年共审查了131个单位,针对审计出来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改正,这样既严肃了财经纪律,又强化了基层工会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责任意识。另外还对欠缴工会经费的单位进行追缴,5年共追缴工会经费10.19万元。
开展竞赛、评优等活动,引领企业和职工为全县经济建设奉献力量。县政府印发了领导竞赛五年规划意见,坚持组织开展千名职工大比武、万名职工大练兵、“金点子合理化建议月”、“我为节约献一策”等一系列活动,并在每年度专门对上年度全县各行各业所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报请上级表彰,给予一定的奖励。这些举措激发了全县企业和职工的工作热情,进一步促进了《工会法》在我县的贯彻和落实。5年来共表彰168个先进集体,268名先进个人,其中有3人分别获得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有11个单位获市“五一劳动奖状”;有8人获市“五一劳动奖章”;县化工集团的印尼客商、海珠公司的捷克客商获市“五一”劳动荣誉奖章;获市政府表彰的富民强市、立功竞赛立功集体13个,立功个人27人;获市政府表彰的重大工业技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立功集体2个,技改建设功臣20人;获县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142个,获县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208名;共评选出各级劳模72人,其中2人荣获全国劳模称号,11人荣获省劳动模范称号,59人获得市劳动模范称号;共选树县、市级女职工“五一巾帼标兵岗”44个,“五一巾帼标兵”52人。还为全县75名在职劳模办理了劳模补充养老保险,保险金额达65万元,为11名受省以上表彰的企业退休困难劳模落实了每月80元的荣誉津贴。
二、存在问题
我县《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是:
少数部门和企业贯彻《工会法》力度不够。不能大力支持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直到发生劳资矛盾,劳资双方发生对立才重视工会的作用,要求工会出面处理问题。
工会组建难度较大。绝大多数改制企业已按时完成了重新组建工会的任务,但有个别单位至今仍未成立新的工会组织;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虽然在今年有了大的突破,但仍有少数企业主认为工会组织对他没有任何作用,偏面地认为“是和他唱对台戏的、是增加负担”,不愿组建工会。
有些新建的工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有的企业虽然新建了工会,但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没有搞过任何活动,实属有名无实。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有的基层工会主席缺乏培训,没有工会工作经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二是有的企业没有按2%规定拨缴工会会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工作的开展。
三、几点建议
要进一步加大《工会法》宣传力度。除了在工会系统开展《工会法》宣传学习,还要对领导干部、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加强宣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工会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加大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度;同时要加强对广大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加其加入工会组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要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针对新形势下工会组建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适合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的有关政策,加快非公有制企业组建步伐。
要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做到重点工作和培训内容紧密结合。特别注重对工会干部开展工会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开展工会工作,切实保护自身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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