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联席会议制等相关工作制度,使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基层司法所、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所能够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其三,强化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安置、帮教等多项措施,如:“摸底登记、上门查实、及时接收”的衔接措施,“分人包干、定期走访、流向报告”的管控措施,“自主择业、就业指导、重点帮扶”的安置措施,“司法所工作人员、管片民警、村组干部、亲朋好友、家属”五位一体的帮教措施等等。xx市还做到了有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有帮教工作计划、有帮教工作责任人、有帮教活动记录、有帮教对象思想情况分析、有跟踪监督记录、有人户分离的帮教联系卡等“七有”档案。xx区还实行了每周工作报告制。先由各地每周对本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进行报告,再由区安置帮教办根据各地反馈的信息,针对其中存在或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积极解决。
三是部门配合。我们广泛动员社会各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使之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加强与劳动、民政等部门的协调,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劳动培训、社会保障等工作。二是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工作中涉及工商登记、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政策优惠。三是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中打工者、妇女、青少年等维权方面的工作。
通过突出上述三个重点,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运作机制,带动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一体化”运行,促进了工作向“机构网络化、职责规范化、帮教社会化、掌控全面化、管理信息化、就业市场化”等方向健康发展。
三、发挥职能,力求实效
司法行政部门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主力军,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动用一切可动用的力量,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因素,强化职能,发挥作用,切实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成效。截止目前,我们重点落实了“四个一批”。
一是调查摸底,掌握了一批。
今年四月,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调查摸底中,我们根据省厅下发的刑释解教人员名单进行逐一核实。通过调查摸底,我们对全市2004年-2006年间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有了一个比较清楚的掌握和了解。据统计:省厅下发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共1966人,其中:查实的有1588人,不能查实的有378人。查实的1588人中,刑释人员1329人,解教人员205人。其中已衔接人员973人,这973人中:本地就业的356人,外出打工或学习、工作的617人(这些外出人员中:有跟踪帮教的336人,无跟踪帮教的281人);未衔接人员615人,其中见档不见人的有393人,虚假错误信息的有222人。在已衔接的973人中,帮教且安置的有395人,帮教未安置的有334人,未采取帮教措施的有244人。全部刑释解教人员中,重新犯罪的有34人,其中刑释28人,解教6人,重新犯罪率为1.8%。
我们通过这次调查摸底,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中属于暴力犯罪、涉黑团伙犯罪,“法轮功”犯罪以及那些恶习较深、改造效果较差、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进行了重点掌握,把他们列入重点管控名单。目前,我们已经掌握的这类人员有80余人。对这类人员我们采取了严管严控措施,一旦发现他们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将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如xx区均川镇罗某、张某曾因犯抢劫罪入狱,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纠集贺某、魏某等人在广东结成团伙,继续从事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其中一人系网上负案在逃人员。我们在调查摸底中掌握了这一情况后,迅速向广东警方进行了反映,广东警方根据我们提供的线索,对这一犯罪团伙进行了布控。目前,已对该犯罪团伙实施了抓捕措施。
二是因人制宜,培训了一批。
通过调查摸底,我们掌握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刑释解教人员中,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年龄较轻或有一定劳动技能的,其自主就业的可能性较大。我们按照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市场化”的指导原则,对这类人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劳动就业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专业知识或一技之长,从而能够自谋职业,自寻出路,实现自我安置。xx区刑释人员冷某某,原系铁树集团电工,因法轮功犯罪服刑两年,刑释后西城办事处司法所根据其特长,介绍到xx市新世纪购物中心工作,购物中心对冷某进行了短期培训后,安排他从事电工工作。目前冷某工作非常认真,购物中心对其表现也很满意。xx市XX办事处孙某某,刑释后因无一技之长一直找不到工作,街道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知道后,及时与孙某某联系,将其送到劳动就业培训机构进行财务培训,结业后又帮她在超市找到一份收银员的工作,孙某某及其家人对街道安置帮教机构感激不已。今年,我们通过各种途径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劳动就业培训帮教活动。目前已开展培训活动10多批次,培训刑释解教人员100多人,其中80%的人已经找到工作。我们还计划到今年底再举办各种培训活动30批次,培训刑释解教人员500人。
另外,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大墙内外联合帮教活动”。今年5月,xx籍有名服刑人员给市委马清明书记写信,信中表示了自己愿意诚恳接受法律的制裁以及对犯罪行为的悔恨和愧疚;同时渴望了解党的政策和xx的变化,渴望能够得到政府的关怀,使自己早日迈向新生。马书记将该信签批给我局阅处后,7月12日至14日,由我局领导带队亲临沙洋范家台监狱,召集xx籍服刑的40名人员开会进行帮教活动,向他们宣讲党和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政策,介绍了xx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情况,着重表明了党和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非常重视,说明了党和政府没有忘记他们,没有遗弃他们,要求他们认罪服法,积极改造,争取立功减刑,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乡,为四个xx建设作贡献。同时,我们随去的人员还询问他们有什么困难,有什么要求,可以向我们反映,由我们联系当地党委政府给予力所能及的解决。我们这种将帮教活动向前延伸的做法,受到监狱领导和管教干警的高度赞扬,服刑人员也深受感动,纷纷表示要真心悔改,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三是拓宽渠道,安置了一批。
当前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就业形式不容乐观,在许多大学毕业生就业都很困难的情况下,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就更加困难。因此,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就必须拓宽思路,广辟渠道。我们针对刑释解教人员中,低学历、高劳力人员比较集中的实际情况,把就业安置的目光投向了一些对文化程度要求较低、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上,如建筑、制造、劳务等。xx区三里岗镇三年来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7人,该镇利用其香菇业发达,经过多方做工作,将2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安排从事香菇生产、加工,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了100%。对有条件的地方,我们还鼓励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基地”,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力度。xx市XX镇经过多方努力,在xx市鄂北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xx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该公司老板胡远宝本着“一个成功的经营人士应当回馈社会”的理念,积极为政府排忧解难,该公司在岗工人31名,先后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5名。我们还开展了“回头浪子帮浪子回头”活动:2007年5月,因聚众斗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纪洪刚,通过帮教后,积极参与司法局开展的“回头浪子帮浪子回头”活动,主动联系有关企业和他自己创办的公司已安排刑释解教人员20多名,并承诺在三年内还帮助安排刑释解教人员100人。通过广辟安置渠道,目前全市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80人,其中市级安置20人,xx区安置35人,xx市安置25人。计划今年还将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00人以上。
四是落实政策,救助了一批。
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中,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或处于过渡期内的“三无”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施了社会救助。如xx区均川镇岳山村刑释人员王家起,70岁,属孤寡老人,经济无来源,生活十分困难。我们在摸底中获悉后,及时与均川镇政府联系,为其办理了“五保”手续,并送入到镇福利院养老。xx市关庙镇杨增太,现年58岁,单身,第三次服刑刑释后因患轻度中风且生活无着落不愿回家,被监狱送回。关庙镇司法所接待后,经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决定先将其送入镇福利院,费用暂由政府支付,等其年满60岁后再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养老。xx市xx镇还对家庭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了“100斤大米、100元钱、1份责任田”的经济援助,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对其做法在全市进行了推广。此外,我们还对刑释解教人员中符合低保条件的,积极与民政部门进行协商,将他们纳入了低保的范畴。如xx区西城办事处双龙寺社区张某,因强奸罪入狱,2005年刑释时才20岁,家庭生活极其困难。我们在今年的调查摸底中了解到张某的家庭情况后,积极向民政部门申报,为张某落实了低保待遇,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目前,全市已实施救助或落实低保的刑释解教人员共有50多人。我们计划到今年底还将实施救助或落实低保200人。
尽管我们经过一个阶段的不懈努力,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整个工作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各界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认识不够,支持配合不够;二是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经费严重不足,致使一些地方的工作还不能有效开展;三是监所、劳教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传递不准,导致各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核实难度加大等等。要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通力配合,尤其需要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有一位哲人说得好:“大石拦路,勇者视为前进的阶梯,弱者视为前进的障碍”。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它既是一个沉重的课题,也是一个复杂的难题。我们不仅要有责任心、紧迫性,更重要是要有感情、要有热情、要有爱心。因此,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化认识,再加力度、再上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指示精神,争做勇者,积极在安置帮教工作上干出一番事业,为建设“和谐xx”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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