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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3 15:20:32
积分降至70分,由党支部提出诫勉,限期改进;积分降至40分,由党支部、党委按照组织程序作出处理或者取消岗位。

  8、积分制以年度为周期。每年以年初岗位和基分要求积分,不能跨年度累积。

  工作制度

  一、定期汇报制度

  1、承担岗位职责的党员,要在本职岗位上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义务。

  2、定期向党支部汇报上岗期间的工作情况和今后的打算。

  3、汇报工作每月一次,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4、遇到复杂问题,要先请示,征得同意后,再做处理。

  二、督查制度

  1、党支部实行专人联系制度,根据班子成员居住及个人情况,确定每个成员联系2名无职党员。

  2、按照联系无职党员的岗位职责,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3、对党员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对工作不到们或工作不力及时进行督促,促进其工作的开展。

  4、每次督查都要进行记载,作为评议党员工作的依据。

  三、考评制度

  1、对无职党员承担的岗位职责情况建立考评制度。实行积分制考评办法,考评分年时、半年、年终三种形式。

  2、对每次的督促检查评议情况予以记载。

  3、平时考评为两月开展一次,将党员的工作表现及时地反映出来,并转换成一定的分值,记入积分成绩单中。

  4、半年考评即安排在“七一”期间,对每个承担职责的党员,对半年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汇总结果作为评比表彰党员依据,并通报半年来的积分情况,给予表扬、表彰或批评处理。

  5、年终考评依据积分分对每个承担职责的党员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工作成绩突出,累计积分达到奖励标准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6、对一年中工作开展不力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取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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