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有效期限、储备定额。
第二十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一条经常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报库存日报和库存月报。每月必须对库存物资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表。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呈报上级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帐。积极配合财会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点工作,定期与财会部门对帐,保证帐表、帐帐、帐物相符。
第二十二条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
第二十三条确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闲人进入库区。建立和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出入库人员按规定进行盘查和登记。
第二十四条确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
第五章库存控制与分析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掌握和应用现代仓储管理技术与abc分析法,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abc分析法指按成本比重高低将各存货项目分为a、b、c三类,对不同类别的存货采取不同的控制方法。a、b、c分类法的划分标准、控制方法及适用范围之间的关系见下表:
类别
划分标准
控制方法
适用范围
占储存成本比重
实物量比重
a类
70左右
不超过20
重点控制
品种少、单位价值高的存货
b类
20左右
不超过30
一般控制
介于二者之间的存货
c类
10左右
不低于50
简单控制
品种多、单位价值低的存货
第二十六条库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财会、采购、业务等)协商制订合理采购批量和库存安全量,降低存货总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第二十七条做好仓库与采购、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经营供应、管理需要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定期进行库存物资结构与周转分析,及时上报预警信息,协助做好报损、报废和呆滞物资的处理工作。
第六章库管人员工作要求与纪律
第二十九条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第三十条妥善保管出入库凭单和有关报表、帐簿,不可丢失。
第三十一条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中华文秘版权所有
第三十二条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监交,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与上级签字,各保留一份。
第三十三条监督做好文明安全装卸、搬运工作,不可倒置,保证物资完整无损。
第三十四条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安全完整,库容整洁。
第三十五条切实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库管人员切实做到每天四“检查”,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一)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二)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
(三)必须经常检查调整库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
(四)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三十七条严格遵守仓库工作纪律:
(一)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二)严禁酒后值班。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四)严禁未经财务总监同意涂改账目、抽换帐纸。
(五)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六)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七)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八)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闹。
(九)严禁随意动用仓库的消防器材。
(十)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三十八条未按本规定办理物资入、出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和帐实不符,库管员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其上级负领导责任,并视情节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公司库管部员工要依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库管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报执委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2006年9月13日起施行。
《规范中小型企业的仓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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