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吃请,查证属实后,除支付800元举报奖外,被责令引咎辞职。由于去年有奖举报举措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局决定今年有奖举报制度实施时间再延长一年。三是把系统2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廉政档案、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历年来系统信访举报查处落实情况录入纪检监察部门专用电脑,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规范公车管理。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在全系统实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申报制度。对全系统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一登记造册,将所有公车使用信息输入局长、纪检组长手提电脑,实行动态监控。今年元月开始,我们还对全系统所有执法车辆加喷“工商行政管理”字样,实行统一式样、统一管理,有效地遏制了酒后驾车和驾驶工商执法车辆出入消费娱乐休闲场所的现象发生。
(三)围绕改革发展创新制度。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入推进制度改革。一是为优化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环境和全市工商部门的执法环境,我局推出了以行政许可事务帮教制、依法经营规劝制、查处违法预警制和维权兴企指导制为主要内容的监管方式,制定了“十大行政指导项目”,开展富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政企良性互动的“和谐监管”。去年谭仲池市长、省市优化效能办等领导相继来我局就此项工作进行专门调研,省、市优化办还以简报的形式向全省、全市推介了我局行政指导工作;二是为了扩大禁令督查的辐射面和工作力度,巩固队伍作风整顿的成果,我局今年又制定并实施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禁令督查工作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禁令督查采取直接督查、自行督查、交叉督查的方式进行,并以下属各单位自行督查为主,直接督查和交叉督。查为辅,同时规定各单位定期督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在自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必须及时向本单位“一把手”和分管人事、纪检工作的领导汇报,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在2个小时内上报市局;凡违反禁令督查规定的,将视情况对该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等处理。目前,系统下属各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高度重视,大部分单位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班子,配备了专门督查设备,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有的单位还签订了禁令督查责任状,形成了禁令督查工作系统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
三、抓住三个环节,构建权力监督之网
为进一步强化权力监控,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在工作中,我们着力构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为主,各种监督形式紧密配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有效参与的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拓展监督方法和监督措施。
(一)突出监督重点。紧紧盯住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廉洁从政和窗口单位建设等重点环节,坚持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三结合,增强了监督的总体效能。去年我局对8个局领导班子成员重新进行了分工,“一把手”不分管具体业务工作,率先在全省工商系统落实了上级纪委提出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基建工程工作的纪律要求;健全和完善系统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对下属6个单位领导班子和30个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述职述廉工作,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接受监督和参与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层层建立了科、所长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在市局机关注册大厅等窗口单位安装了监控设备,以有效防止干部职工在办理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的过程中不廉洁以及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行为的发生。
(二)整合监督资源。一是在局机关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推行“逢离必审、先审后离”的举措,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对8个下属单位局长进行了离任审计。二是在全市93个工商所设立了工商所党风廉政监督员,廉政监督员一般由该所副所长兼任,负责对全所的行政收费、执法办案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实现了监督方式由“走下去监督”向“驻所式监督”,“临时性监督”向“长期性监督”的转变。三是添置了摄像机、数码照相机、酒精测试仪等专用设备,由局长、纪检组长带领人教、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市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干部职工落实“禁令”情况、工作作风以及办事效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去年市局对下属单位和部门共督查36次,编发禁令督查通报11期,编发督查动态土4期,查处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4起,通报批评“违禁”人员及事件5人次。
(三)拓宽监督渠道。对行政执法、执收执罚、财物管理等腐败易发、多发的环节,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建立政务公开网,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聘请行风监督员、执法监督员,发放监督信息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经过公开征选,我局今年又重新聘请了毛炯明等20名行风监督员,并邀请他们列席参加了我局2006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增进了行风监督员对工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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