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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母亲教育与和谐社会构建和关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 21:19:04

一斑。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案件的比例,文革前为20,80年代为50以上,90年代高达70以上。造成这一事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家庭教育因素不可小视。从生理和社会习惯分工角度来看,有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那就是女性承担的家庭教育任务更多些,母亲的素质决定母亲教育的水平和教育子女的能力,只有品德高尚的母亲,才能培养出品德高尚的孩子,通过母亲教育让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价值观,对社会的稳定和谐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母亲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提高母亲素质是国家兴旺的呼唤,然而,在我国现代化热潮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在农村,传统的重男轻女使女性得不到好的教育;在城市,一些拒绝生育的丁克家庭不断增多;再有就是目前还没引起社会重视的人口劣质积累问题(文化素质与生育成反比)的现象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有其深刻的社会和思想根源,然而母亲问题也是我们不能忽视的。
一是在我国的母亲中普遍存在重教不会教的现象。目前母亲普遍缺乏科学教育子女的经验,存在着重教不会教的现象。据有关方面对5000名0~14岁儿童的母亲进行的家庭教育需求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我国,很多母亲普遍缺乏科学教育子女的经验,存在着重教不会教的现象。调查显示,4991人需求家庭教育,占99.82;2661人需求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占53。另外,对千名中小学生进行的“母亲素质”调查显示,31.5的孩子认为母亲思想平庸,缺乏魅力;75.8的孩子认为母亲需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越来越多的孩子希望妈妈“少点指责,懂点电脑,少点唠叨,给点空间,有点气质,有点朋友味”。上述数据表明,在现代社会,了解现代教育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的母亲并不多,很多女性在从未认真学习、思考过那些在身体、道德、智慧方面应该如何指导孩子问题的情况下,就开始从事养育孩子的神圣任务了。养育子女是复杂的、创造性的劳动,并非生而知之,不学而能的。在传统意识中,人们常常把养育下一代看成是一件很简单的,近乎本能的事情,事实上并非如此。高尔基说过:“爱孩子,这是母鸡也会的事。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就是国家的一桩大事了。这需要才能和渊博的生活知识。”

二是母亲的价值没有得到社会应有的认可。现代女性非常重视自己的职业角色而不大看重母亲的角色,一些知识女性甚至放弃母亲的角色。作为个人的选择,无可厚非,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就与我们社会对母亲的认识不足有关了。我们没有赋予母亲这一社会角色以足够的社会价值。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激烈的竞争中,做母亲将使女性失去太多,这使母亲的价值进一步淡化。一些高学历、高职位、高收入的年轻女性为了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选择了不生育。有人谴责这些女性缺乏社会责任感,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母亲的价值没有得到社会应有的认可。由于新中国是建立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基础上的,又经历了长时间的阶级斗争为纲,因而,改革开放以后,经历了长期贫困的人们急于致富,偏重于物质现代化的实现,而忽视人的精神现代化和素质的提高,更谈不上对母亲价值的重视,社会也没有提供衡量母亲素质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人是第一生产力”,而生产人的是母亲。大自然将如此重任赋予了母亲,社会却没有真正认同其价值。我们承认创造社会财富的各行各业劳动者、科技人员、政治家、领袖们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却惟独不愿承认母亲所创造的社会价值。
三是对母亲的认识还存在许多误区。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女性是男性的附属品、生育的工具,做母亲就是为家族传宗接代。新中国成立以后,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妇女走出家庭和男人一样参与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取得独立的人格权利,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千百年来积淀在人们思想深处的观念没有得到根本的澄清,仍然把生儿育女看成是纯粹的个人私事。在“左”的思潮影响下,这种观念更是被推到极至。我们不会忘记,在那些年代里,在“大公无私”的口号下,人们追求的是“弃小家,顾大家”的“精神境界”。那些为工作而放弃对孩子的照顾,甚至在年幼的子女生病,乃至濒危的时候,也为了工作置之于不顾的母亲,被评为英雄和模范,被人们视为楷模。那时,人们不认为她们作为母亲大大地失职了,而认为她们做到了“公而忘私”。至于那些牵挂孩子,照顾孩子较多的母亲则被看作是“自私的”、“落后的”。今天反思起来,那是多么的荒谬,这种行为的背后,实际上是将子女看作私有财产,将养育子女视为个人私事,这是一个极大的认识误区。
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重视“母亲教育”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人类发展史就是一部母亲教育史,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忽视母亲教育。母亲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女性,母亲教育就是要引导和帮助更多的“自然母亲”成为“合格母亲”。母亲素质的提高,直接影响家庭与社会。母亲通过言传身教,可以促进国民素质的提高,可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首先,要在法律上体现母亲的社会价值。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们要以立法的形式把提升现代“母亲素质”这一时代要求规范下来,从而引导全社会走出认识误区,将孩子抚养、教育成人看成是一种法律行为,让每一位母亲尽力承担起社会、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同时,要规范
“母亲角色”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和方法,以及对“母亲角色”的监督及落实(即失职的处罚和约束)等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干预监控机制,为母亲素质强化提供支持性条件,以督促母亲教育好自已的子女。在英国就有“孩子逃学、父母坐牢”的做法。目前,有资料显示,我国未成年人行为问题检出率在6--22之间,全国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中,至少有3000万人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的困扰,为更好地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当家庭环境恶劣、家庭功能失调或者父母的教育方式不良,母亲无法自已解决问题的时候,应该有专门的组织介入,加上学校教育、社区组织、司法部门等方面的配合弥补,进一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发生,以减轻后续的司法负担。孩子无法选择自己的母亲,社会也不可能规定一个统一的做母亲的标准,但没有健康的母亲不会有健康的孩子,政府可以有针对性的设立母亲教育社会干预机制,使母亲有师可求,如建立家教咨询机构,进行电话或书信咨询服务,帮助母亲解决困难等。还可以通过社会干预机制定期对母亲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建立母亲心理状况档案。特别对那些有过痛苦经历或家庭不幸而存有心理障碍的母亲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使她们的心理、性格能够及时地恢复正常和健康,提高她们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抵御力和免疫力。正因为母亲教育在人的一生中是不可替代的,所以,用立法的形式来保障母亲教育水平的提高,势在必行。
其次,社会应为女性愿意做母亲提供安全的社会保障。要在全社会提高对母亲问题的认识,让人们清醒地了解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发展与母亲的关系。社会由男女组成,自古就有“教子成材、光宗耀祖”、“养不教、父之过”的家教论述。但由于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观念,社会现状是:“父母养育”已被“母亲养育”的事实所代替。父亲角色日益“淡出”家庭子女教育,儿童从出生到上学基本上是处于母亲为中心的教养环境中。国外在70、80年代就有理论认为:父亲在孩子成长中所起的作用本来就是外围的、间接的,就是通过对母亲的经济和情感的支持起作用的。基于中国的国情和社会现实,我们在正视父亲正日益“淡出”家庭教育的客观事实,有意识地扭转、强化家庭教育里的“父亲角色”的同时,全社会每一个家庭的男性都应尊重女性,重视对女性的经济和情感支持,重视母亲教育。由于女性担负母亲责任的特殊情况,在人生的相当一段时间里,她们不可能和男性一样投身于社会,女性这一段时间的特殊情况和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维护,国家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政策,对女性生育子女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奖励,以体现社会对母亲价值的承认,也就是为母亲提供安全的社会保障。

再次,通过各种渠道提高母亲素质。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要提升女性受教育的程度。比如,在贫困地区,着重解决女童失学、辍学问题,帮助妇女脱贫,反对不良婚俗等。在有条件地区,要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女性进行有关的科普教育。在一些国家里,对新婚夫妇、孕妇和年轻的母亲都要进行培训,教给她们有关的科学知识和非常实际的科学方法,甚至进行操作上的辅导。另外,可以通过媒体广泛传授有关教养儿童的知识和技能,在社区里开展多种有针对性的研讨活动等等。因为科学地养育后代,不仅要了解孩子成长的规律,还要学习掌握与之相应的教育技能。规律是一般的,而每一个人又是特殊的。培养孩子是一个极具创造性的工作,要根据每个孩子的不同特点创造出一套适合每个孩子的独特的教育方法。母亲是一个伟大的创造者,要更好的做好养育下一代的工作,她也需要知识、技能、品德和智慧,需要接受一定的教育。另一方面要提升女性的道德修养。母亲教育是一个终身学习、毕生努力的过程,不仅指要承担“为人母”的责任,而且要有“母为人”的道德修养。一般而言,母亲的道德修养越好,其子女的成才率就越高。大量的社会调查证明,母亲的道德修养水平与子女成才数量是正相关的关系。母亲角色对孩子人格的形成、行为模式的养成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每一位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成才、出类拔萃,然而当他们付出了许多艰辛,甚至以自我牺牲为代价,其结果并没有达到理想的目标,相当多的母亲因此百思不得其解,其根源就在于她们
有意无意地轻视或忽略了“母亲角色”自身素质的问题。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一切都让给孩子,为他牺牲一切,甚至牺牲自已的幸福,恰恰是送给儿童的最可怕的“礼物”。调查表明,三分之二未成年人认为具备良好素质的母亲是自已成长的第一道德榜样。
母亲创造人的生命,母亲塑造人的灵魂,母亲对人类的贡献是光荣和伟大的。奥地利有一个关爱女孩协会,提出了一个著名观点:如果说一个家庭有一儿一女,但只有一笔教育经费,你投给谁?答案是“投给女孩”。理由是教育一个男孩,只是教育了一个个体,而教育一个女孩就等于教育了一个家庭、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这给了我们以极大的启示:有了合格的母亲才会有合格的民族,有了和谐的家庭才会有和谐的社会。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母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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