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郊区国税局 秦新建
党的十七大报告是我们党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政治宣言,是指引全国人民夺取小康建设新胜利的行动纲领;特别对和谐社会建设作了精辟阐述。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就是要把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加以落实。
税收是国家很重要的经济行为。其思路、政策、手段都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密切相关。作为基层国税部门的责任人,理当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按照“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要求,不断为深化税制改革献计献策,最大限度拓展和谐税收环境,依法贯彻国家的法律法令,通过工作创新,实现以税收促进发展、以税收促进公平、以税收促进和谐的目标。
一、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的税收理念。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同时也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也就是说,构建和谐社会既要讲效益,又要讲公平。公平与效益的均衡发展正是和谐税收应该秉持的基本理念。其主要内涵包括:①经济决定税收,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尽可能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税收环境。②依法治税,公平正义,严肃法纪,令行禁止,坚决克服税收执法中的随意性和以税谋私行为,保持税收队伍的纯洁与坚强。③加强学习,提高对税收形势和税收规律的分析判断能力,革故鼎新,与时俱进,及时提出有利发展的其知灼见,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④加强工作技能训练,在税源普查、税源监控、税负分析、纳税评估、综合治税、发票管理等方面,出新招,出高招,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以人为本的税收体系。主要体现三大原则:一是宏观税负原则。税负公平就包括税负应该与纳税能力相符的含义。我国宏观税负水平从1994年的10.84%上升到2006年的17.97%,但是考虑到现行大量存在预算内的非税收入,社保基金收入,预算外和制度外收入,实际宏观税负估计可能更高,纳税人的实际财政负担沉重。应该加强税费的改革力度,减轻纳税人的非税负担,确立比较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二是利益赋税原则。西方的利益赋税原则认为,个人对于国家的贡赋,应与贡赋资助的公共支出中得到的利益结合起来,以实现对每个人的公平对待。我国亟待建立公平用税的监督机制,包括对财政支出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及决算的监督,保障税款使用效率。三是能力赋税原则。改革现行的所得税制、消费税制和财产税制。为加大收入调节力度,进一步公平税负,应确立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从分项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大力加强所得税征管。财产税也是调节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应择机早日开征。在消费环节课税也是能力赋税原则的要求,应适当调整其征税的范围和税率。
三、适时开征用于缩小差距的统筹税。十七大报告在分析我国基本国情中指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解决这个问题,适时开征统筹税不失为一项有效之策。有资料称,东西德统一以后,鉴于东德经济落后的实情,联邦政府向经济发达的西德公民中征收总收入10%的附加税支持东德发展,他们称为“团结税”。征收16年来,西部向东部投入的财政援助达1.6万亿马克,为提高东德居民生活水平产生了重要作用。法国也有类似的税种,比如有一种叫“巨富税”,即一个纳税人的动产和不动产总价值超过73.2万欧元时,就必须每年缴一笔巨富税。我们借鉴这些国家的做法,可开征统筹税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统筹税的来源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改革以来,有近30万亿元的国有资源、资产、生产要素低价转移给巨富户,应向他们抽取统筹税;二是人均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数倍以上的城市居民;三是国家几大垄断行业的税后利润,可抽取所得税附加。统筹税集中在中央,用于援助不发达地区的基础建设,提高这些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
四、立足宏观视野,开征社会保障税。要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全民社保是大势所趋。要做到这一点,就我国国情来说,不和财政挂钩是不可能的。社会保障的收支必须纳入政府的收支系列,只有纳入政府收支的大循环之中,才可能实现全民社保。社会保障税的税目可设定为养老保障、失业保障、医疗保障、工伤保障等,纳税人可以设置为境内单位及其员工(含自营人员);税率为比例税率;征收对象,也可以设计为单位员工的薪金及自营人员总收入额;奖金和津贴及超过一定限度的红利收入也要一并纳入征收对象。需要明确的是:一要尽快通过并实施社会保障法。二是要有日常管理的衔接和过度,我国目前的社保费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征收,税务局只是代征,代征力度不够。三是加快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改革,财政方面应该建立相应的社保预算,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四是健全个人社保基金帐户管理,使得职工可以及时了解自己帐户情况,不影响个人规定的费用提取。五是加大网络建设力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度。
五、要加快向农民提供公共产品的步伐,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农民利益的保护和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和谐税收的突出体现。取消农业税和一切税外收费,应该说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性进步。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财政问题,因为农民承受的财政负担不仅包括农业税和其它直接税费,还包括:①农民在购买商品和进行其它消费时所承担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②农民负担的农业投入品进项税额;③农民存款利息税;④因土地征用补偿不足而产生的现代“暗税”;⑤农民进城务工缴纳的所得税、流转税和交纳社会保险费而实际不能拥有造成的损失等。有资料显示,从2002-2005农民负担的间接税年均4591.89亿元,土地方面的“暗税”年均4500.88亿元,两项合计9092.77亿元,是最高年份(2003年)农业税总额423.82亿元的21倍,因此,免除农业税的作用是有限的,只有向农村和农民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农民的负担才会真正减轻。现在的问题是农民得到的公共产品微乎其微,其赚取的财富绝大部分通过间接税和“暗税”方式从农民流出,才出现农民负担尚重的社会问题。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改革成果全民共享,应当将农民负担的广义税收以向农村地区提供所需公共产品的方式,“返还”给农民。这不仅是减少农民福利损失,而且是增进整体社会福利、构建和谐社会的未来走向。
六、进一步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推动税务机关文明执法。税收服务在整个征管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为无论何种形式的税收,对纳税人而言都是一种负担和奉献。征税机关只有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行为上做到法治、文明、公平、效率,展现良好形象,为社会创造一个诚实守信的税收氛围,才能减少纳税人的反感心理和征管阻力,才能实现和谐税收,为国聚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