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统计,去年我市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量在2200吨以上,这使得市民很难买到“放心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去年对蔬菜的检测情况显示,在抽检的3个菜市场、9个蔬菜基地和2个超市的808个蔬菜样品中,有355个样品农药残留超标,合格率只有56.1,与全国37个大中城市96的平均合格率相比,我们的差距很大。此外,我市少数养殖户在饲养畜禽和水产品时,非法使用生长激素及“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已影响到我市禽畜、水产品的外销率,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二是食品加工、经营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突出表现为食品生产企业多、小、散、乱。全市现有492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60左右是家庭小作坊,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低,无相应的检测设备及质检人员,管理制度和生产标准形同虚设,其中大多数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从取得的资质证件来看,我市的49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齐全的企业仅48家,占9.7;有前“两证”的81家,有“一证”的155家;无证生产加工的企业竟达181家,占36.8。据市工商局提供的数据,在2005年检测的各类食品127批次中,合格率仅为67;市质监局近两年对全市大米、食醋、酱油、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等五大类10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强制抽查的情况显示,抽查的102个批次产品中,合格批次仅为79个,合格率仅为77.5。
三是饮食服务行业和学校、民工食堂隐患较多。在我市的餐饮企业中,目前完成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审的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仅78家,其中B级11家、C级67家,A级空白。而为数众多的小饮食店有的是无证无照经营,有的卫生设施简陋,有的经营场所脏乱差,大部分从业人员未经健康体检,卫生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在“三小”(小饮食店、小食品店、小杂货店)专项整治活动中,检查了小饮食店241家,其中无证无照的有153家,证照不全的有55家。2005年市卫生部门共检测餐具986件,合格率仅为85.7。同时,我市的学校、民工食堂,特别是处于农村的学校和民工食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问题,给广大学生和民工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
对于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这些问题,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整治措施,但仍未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
一是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与蔬菜农药残留偏高的矛盾。为了提高土地产出效益,获取更多的收入,渝水区部分农民有在棉田中套种蔬菜的习惯。而棉花的病虫害治理需要使用高毒农药,这些农药直接污染了蔬菜,也对土地形成了至少三十年以上的严重污染。
二是取缔小加工企业、小餐饮店将影响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进城务工的矛盾。食品生产经营点多面广,这些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大多没有达到卫生标准,不符合准入条件,但由于许多从业人员是下岗失业人员或进城务工农民,如果严格按有关标准和条件予以取缔,难度很大,同时必然造成大量人员失业。
三是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落后、重复建设与食品检测要求标准高、种类全的矛盾。目前,我市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分散在质监、卫生、农业、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一方面,由于经费投入不足,食品检验设备不仅数量少,而且设施陈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无法开展一些必要的检验,如“瘦肉精”、水产品的检测,就没有条件开展。另一方面,各部门在添置检测设备上存在重复投入,检测能力在低水平上徘徊,检测资源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四是食品检测监管人员偏少、分散与食品监管集中执法要求高、任务重的矛盾。目前我市的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极其缺乏且分散。几乎每个涉及食品安全执法的部门都成立了检测机构,配备了检测人员,如质监部门12人,卫生监督部门29人,工商部门15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人,农产品质检中心5人,商业稽查支队24人。但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相比,多数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仍然偏少,部门间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五是食品安全隐患增多与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的矛盾。对食品安全问题,一方面是食品安全隐患逐渐增多,消费者反响比较强列,呼声极高,另一方面却是有关部门收到投诉举报甚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食品消费属一次性消费,且消费金额一般不高,消费者不愿意花时间精力去折腾这些“小事”;部分消费者甚至认为“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对食品安全事故抱着侥幸的态度;有的群众对投诉举报渠道不熟,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三、突出重点,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食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定期督查考核。在乡镇建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延伸到乡村,充实人员,整合机构,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抓到最基层。增加资金投入,提供物质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的一般预算,对检测设备、药品消耗、基础设施建设、舆论宣传经费给予重点保障,真正做到食品安全要钱给钱,要人给人。
第二,抓好源头治理,全力推行绿色种植、养殖。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畜禽违禁药品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一是要净化蔬菜产地环境,禁用或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科学选择蔬菜基地,避开农药高残留的棉田,在非棉区选择适当地方发展无公害蔬菜基地。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高标准推进我市无公害蔬菜基地的建设,积极筛选3—5个生态环境优良、规划集中连片的重点乡(镇)予以扶持。按照“公司 农户”的模式,引导一批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参与蔬菜种植,加快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数量众多的无公害蔬菜生产专业户,并开通无公害蔬菜产销“绿色通道”,建立超市、重点农贸市场无公害蔬菜专销区。二是大力推广畜禽、水产品养殖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新增畜禽、水产品养殖基地按无公害标准化的要求高标准建设,在生产基地所在乡村建立专门的兽药及添加剂销售点,对使用低残留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的种养户适当补助,引导种养户合理使用,逐步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
第三,加大整治力度,规范管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继续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力争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覆盖面达到98以上,使其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一是要针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并查处。在整治过程中,突出城郊、农村等重点区域,对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重拳打击,做到日常监管常抓不懈,专项整治此起彼伏。二是扶优扶强,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抓好规范化管理。全面了解市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行质量标准情况,重点帮助中小企业贯彻执行食品质量标准,按标准建立生产所必需的检验手段,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严格禁止无标生产。
第四,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食品流通领域监管。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推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宾馆、学校等场所与生产单位签订“协议准入”形式,逐步建立经营者自律、工商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市场巡查,落实辖区食品安全管理“一帐一簿一档”制:即食品安全监管台帐、食品市场巡查簿、食品经营户档案。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批发市场、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的自律,重点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自律机制;大力开展物流配送,鼓励经营者与农副产品生产者直接挂钩,鼓励食品连锁店进社区、进农村。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行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宣传引导作用;进一步扩大12315网络覆盖范围,通过在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以及乡村设立12315投诉站点,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等办法,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作用。
第五,推进“健康餐桌行动”,把好食品消费安全关。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和帮助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店进行整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达不到卫生条件的餐饮店。一是严格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认真贯彻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定期开展卫生许可审查,严把卫生许可和食品卫生安全关,力争全市100的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县级以上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同时督促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改善卫生条件,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改进服务质量,争创食品卫生“A”、“B”级信誉单位。二是加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建档与管理。加快卫生监督建档工作进度,全面完成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建档工作,力争使每个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有一套完整的卫生监督档案,有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三是关注重点人群食品卫生安全。针对在校学生和建筑工地农民工等饮食卫生重点关注人群,2006年我市将全面整治学校及周边餐饮摊点(店)、建筑工地食堂,从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入手,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学校和建筑工地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开辟专版专栏,介绍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诚信企业和食品放心的企业,公开曝光不符合食品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不放心的企业,准确曝光食品违法案件,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食品检测信息。设立食品安全专门网页,介绍食品放心工程的进展动态及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并可对食品安全问题实行网上举报。通过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监督环境,使食品放心工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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